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269.整个天堂都是如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出结论,即:类似的状况存在于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因为每个社群都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1-87节)一书。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那些处于中心的人与心和肺有相似的关系,或说代表心和肺;他们享有最大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心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前面已经说明,当那些处于中心、构成心肺区域,并享有最大的光之人被移除时,他们周围的人就感觉自己的理解力变得模糊了,并哀叹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如此微弱。然而,一旦处于中心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再次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也恢复了,和以前一样。这可以比作这个世界的太阳的热和光;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之上,这热和光就会使树木和植物生长,即使是那些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树木和植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天堂的热和光也是如此;因为这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人类从神性真理中获得其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论到圣言,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它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 5, 9)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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