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