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6.启17:3–5.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1037节);“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1038节);“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1039节);“有七头”表示也被亵渎了(1040节);“十角”表示来自真理的圣言的能力(1041节)。
“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1042节);“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1043节);“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1044节);“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1045节)。
“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表示从心里对统治世界和天堂的爱,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则沦为这爱的手段(1046节);“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1047节)。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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