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4.启17:2.“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这从“行淫”和“地上的诸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参看AE 141, 161, 817c, 881节);“地上的诸王”是指教会的真理,“王”是指真理,“地”是指教会。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王”,人们以为由此所指的,是王或他们的国;但在圣言中,“王”表示所有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灵义所在的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这就是“王”的含义(可参看AE 29, 31, 553, 624e—625节),这一点可从以下启示录的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基督,就是地上的诸王元首,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5–6)
又: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好叫我们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16:12, 14)
“王”因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绝大部分词语也都有反面意义。这就是以下本章经文中的“王”的含义:
那兽的七头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启示录17:10)
又: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启示录17:12)
又:
那女人就是有一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启示录17:18)
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那兽,地上的诸王和他们的军队都与骑白马的作战。(启示录19:19)
这一切清楚表明,“地上的诸王与坐在众水上的淫妇行淫”表示什么,即表示教会的真理被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歪曲了。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地上的诸王与那女人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地上诸王,就必为她哭泣哀号。(启示录18:3, 9, 11)
但以理书中的“王”具有相同的含义:
至于第四只兽的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在他们以后,必有另一个王兴起,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24)
“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此,神性真理在其中掌权作王的天堂被称为“祂的宝座”。这就是为何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天上天使和地上的人被称为“王的儿子或王子”,以及“天国之子”和“继承人”;因此,他们就是在主被称为“万王之王”的地方(如启17:14和19:16,以及其它地方),“王”所指的人。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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