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33

1033.“坐在众水

1033.“坐在众水上的”表示统治圣言的一切,从而统治教会圣物的。这从“坐”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坐”是指服从她的判决,并受其管辖,从而拥有统治权。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坐着审判”和“坐在宝座上”(AE 687节)。“水”是指真理(参看AE 71, 483, 518, 854节),但在此是指圣言的一切,因为经上说“众水”,并论及“淫妇”,也就是巴比伦,巴比伦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圣言。“众水”也表示教会的圣物,因为教会的一切圣物都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有关。

在耶利米书,“住在众水之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指着巴比伦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所得好处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13)

由于“众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圣物,所以此处补充说:“多有财宝。”因为“财宝”表示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在圣言中。“众水”在此也表示教会的圣物,这从对第15节经文的解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在那里,“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由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因此,地上的人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在对那节经文的解释中,我们会予以详述。巴比伦人使圣言的真理和教会的圣物服从他们的判决、管辖和统治,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说服民众相信,只有他们理解圣言,凡没有就任神职的,都不理解它;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使圣言的一切,因而使教会的一切都服从他们自己的统治。

此外,圣言在其字义上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被用来确认任何异端。因为字义是由真理的表象构成的,这些表象把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真正的天堂真理包裹在自己里面;除非这些真理被揭示和显露出来,也就是说,除非它们在教会的教义中被教导,否则它们所呈现的表象可能会被利用和扭曲,以支持任何虚假,甚至支持邪恶。因为圣言的真正真理就像一个人,而构成字义的真理的表象就像他的衣服,仅凭这些衣服无法判断这个人是谁,或他是什么样。如果仅凭衣服就能判断一个人,那么国王可能会被称为仆人,仆人可能会被称为国王,好人可能会被称为坏人,坏人可能会被称为好人,以此类推。因此,那些妄称自己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的人能以上千种方式利用圣言的字义来支持他们的统治。他们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将被称为神圣的教会的一切都置于人类的理解力之上,或说他们视其超越人类的理解力;当人们相信这一点,并且真正的真理没有被教导时,地狱的虚假可能会被称为真理,魔鬼的邪恶可能会被称为良善。事实上,简单人可能会被说服,相信教皇的法令同样神圣,甚至比圣言的诫命更神圣;尽管后者来自天堂,而前者大部分来自地狱。因为以世上的统治为目的、涉及教会的治理、信仰和敬拜的每项法令,都来自地狱,无论它在外在形式上如何出现,并且听起来如何像是来自圣言;而来自圣言的每条诫命都来自天堂,因为它以主对灵魂的拯救为目的。由此可见,“坐在众水上”当论及为淫妇的巴比伦时,表示统治圣言的一切,从而统治教会的圣物。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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