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2.“对我说,来;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他们的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了。这从“审判”和“大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涉及他们的宗教说服,最终涉及它的诅咒或定罪的一切。“大淫妇”是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可参看AE 141b, 161, 717d, 881节)。这就是“大淫妇”的含义,因为她是指巴比伦,这从本章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在淫妇的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如前面多次所说明的(AE 1029节)。
巴比伦之所以被称为“大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因为对统治世上的一切,并进一步统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最终统治主自己的爱,不能不完全将神性真理变为虚假,将神性良善变为邪恶,从而将教会变成一种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人因这爱而完全背离了主,只转向自我或他自己。因此,他不能再被主引导,只能被他的自我引导;被自我引导就是被地狱引导。因为人要么从天堂被引导,要么从地狱被引导;他不能同时被这两者引导。当他被主引导时,就是从天堂被引导;当他被自我引导时,就是从地狱被引导。因为人如此被造,以至于能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被主提升时,他就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他承认主,承认祂统治天地的神性权柄或能力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他通过内心的这种承认和信仰而与主结合;当结合发生时,属于他的心智,也就是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就被主保持在祂的视野之下,这是通过把他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实现的;当人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时,他就从主那里思考真理,并从祂那里实行良善。
当人寻求对世界、天堂和主的统治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这时,他将属于其思维和意愿的心智内层浸沉于他的自我;当人沉浸于他的自我时,他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从而思考和意愿虚假和邪恶。原因在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自我就是他的遗传之恶本身。这就是巴比伦人;因此,他们玷污并亵渎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842.由于前面论述了信和作为,所以我想从它们当中得出以下结论:爱、生命和作为在每个人里面都构成一体,以至于无论你说爱、生命,还是作为,都是一样的。前面说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他的生命取决于他的爱的品质,不仅心智的生命是这样,同时身体的生命也是这样。既然一个人所爱的,他也用心智去意愿,用身体去行,那么可推知,爱与行为或作为构成一体。有许多事物可以说明:作为从人的内在和外在生命发出,它们是包围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气场的活动;人的生命与爱是不可能交流的,除非属于其生命的这个包围的气场通过实行而变得活跃;因此,对人来说,生命或爱就是这样,或作为就是这样,构成这气场的一切也是这样;因此,信同样是这样。所以如果作为是邪恶,那么可推知,没有对真理的信,只有对虚假的信;因为邪恶与虚假会粘在一起,但邪恶与真理不会。不过,如果作为是良善,那么可推知,有对真理的信,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并结合在一起。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的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上去是良善,而他内心却是邪恶,那么可推知,他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谈论真理,因为真理被来自里面的邪恶污染了;因此,他的行为正如主对它们所描述的:
他们就像外面洗净的杯盘,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 2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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