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31

1031.启17:1

1031.启17:1.“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跟我说话”表示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这从“拿着小瓶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拿着小瓶的天使”是指来自主的教会状态的显现,如前所述(AE 869, 878, 883节)。它之所以是指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是因为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论述的是“巴比伦”,“巴比伦”是指天主教徒的宗教说服。七位天使中之所以有一位来,是因为在前一章,“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是指改革宗的教会状态的显现,在此是指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因此,当第七位天使倒他的小瓶时,经上说: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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