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诠释启示录 #642

642.“就有火从他

642.“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对他们实施伤害的人陷入来自地狱、毁灭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火”和“烧灭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在此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对各种邪恶和虚假的爱(对此,参看AE 68, 504, 539节)。由此可知,“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那些渴望伤害他们或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人都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烧灭仇敌”是指这些人将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因为在圣言中,“仇敌”表示邪恶之虚假,“敌人”表示邪恶,那进行摧毁的,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

经上说,“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但这话是照着表象来说的;经上照着表象还说,火和火焰从神的口中出来,怒气和愤怒从祂鼻孔中出来;然而,没有任何火、怒气和愤怒从祂那里发出来,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从中不可能发出任何火、怒气或愤怒;但经上仍如此说,是因为表象就是这样。表象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当邪恶和地狱的灵人攻击任何神性事物,企图伤害它时,如当他亵渎主或圣言,或任何教义之良善和真理,或主所保护的任何善灵或天使时,这恶灵就立刻失去主的保护;因为每个灵人,无论恶的还是善的,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当他失去这种保护时,就陷入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同时落到那些来自地狱、被称为惩罚者之人的手中;然后,这些灵人就照着他曾做过或试图做的恶事来惩罚和折磨他。由此可见,不是主向这些人行恶,而是恶灵自己自招邪恶,也就是说,是他里面的邪恶如此行。

这清楚表明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若有人想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两个见证人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这些是神性,因为它们来自与天使并世人同在的主;意思不是说火将从这些中喷出来,而是说火将从努力伤害他们的邪恶本身中喷出来,如刚才所述;理解这话的方式与理解火、怒气、愤怒从耶和华那里发出来这句话是一样的。《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那里的主题是,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将自己扔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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