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563.“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这种流注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这从“名”、希伯来语的亚巴顿和希腊语的亚玻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一个状态的品质和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希伯来语的亚巴顿是指毁灭,希腊语的亚玻伦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所表示的是对真理和良善具有毁灭性,因为这是所论述的主题。人的感官层,也就是他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之所以对一切属灵真理和良善,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具有毁灭性,是因为感官层最接近世界,也最紧密地粘附于身体;因此,它从这两者那里拥有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情感和思维就本身而言,与来自天堂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截然相反。事实上,人出于这感官层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这些爱在何等程度上掌权,来自它们的邪恶和虚假就在何等程度上掌权,因为邪恶和虚假从这些爱,如同从它们的源头那样涌现和流出。所有通过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变得纯感官化的人都处于这些爱。凭每个人所拥有的理解官能,谁都能看出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如果最接近世界、最紧密地粘附于身体之物掌权,那么可知,世界本身和身体本身,及其被称为“眼目和肉体情欲”的快乐和欲望就会掌权,人若要进入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就必须完全从这些感官事物中退出,并被提升。当人让自己被主按秩序的律法,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引领到祂自己那里,因而被引领到天堂时,这种退出和提升唯独由主实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那么每当人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时,他就从这终端感官层中退出,并一直被提升到它之上。这也是因为人里面的这感官层完全败坏了,而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自我就在它里面,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由此可见,为何这感官层被称为毁灭,也就是“亚巴顿”和“亚玻伦”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一个至内在层级,一个中间层级和一个终端层级;随着人变得更内层,他变得更完善,也就是更智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更内层地进入天堂之光;而随着他变得更外层,他变得更不完善,也就是更不智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更接近世界之光,更远离天堂之光。由此可见,从天堂之光什么也看不见,只能从世界之光看见的纯感官人是何品质,即:对他来说,属于世界的一切事物都在光明和辉煌之中,而属于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黑暗和幽暗之中;当后者在黑暗和幽暗之中,前者在光明和辉煌之中时,由此可知,唯一激发和引导人的生命之火或爱就是自我之爱,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一切邪恶的爱,唯一抓住并教导思维视觉的生命之光,就是支持被爱的邪恶之物,这些事物就是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本章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纯感官人是何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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