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诠释启示录 #41

41.启1:8.“我

41.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因而掌管天堂的一切事物,直到永远。这从“阿拉法和俄梅戛”的含义清楚可知,“阿拉法和俄梅戛”是指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在初端和终端;在初端和终端的那一位也掌管中间层面,因而掌管一切事物。这些事物论及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它们论及耶稣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参看AE 26节)。主由此而在初端和终端。但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是一个世人至今尚未察觉的奥秘。因为世人对天堂,以及人的内层所分成的先后层级一无所知;他几乎不知道就肉和骨而言,人就在他的终端。他也感知不到中间层面是如何从初端通过终端被掌管的;然而,为了可以如此掌管一切事物,主进入世界,甚至进入终端,也就是进入肉和骨,以取得人身并荣耀它,也就是使它成为神性。教会从以下事实知道,主披上这样一个人身,并把它与自己一起带入天堂,即:祂没有在坟墓中留下其身体的任何东西,而且祂亲自对祂的门徒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因此,主通过这人身而在终端;主甚至使这些事物或终端也成为神性,从而进入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的神性能力。如果主不这样做,那么这个地球上的人类将在永死中灭亡。但此处不能进一步阐发这个奥秘,因为必须知道许多东西才能形成并获得关于神性从初端通过终端进行管理的观念。然而,从《属天的奥秘》中的一些内容可以在这个主题上获得某种光,如以下内容:内层事物依次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的事物,或终端,这些事物也在那里拥有存在和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6–9217节);关于流注的顺序,内层事物不仅依次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之物(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是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的(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才有力量和能力(9824节);“首先的和末后的”也由此表示一切事物(AC 10044, 10329, 10335节)。关于天堂,以及人的内层所分成的先后层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节)。经上还说主是“始和终”,这句话表示祂从永恒到永恒;但这一点无法比前面(AE 23节)解释得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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