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诠释启示录 #966

966.“海就变成好

966.“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知识都被歪曲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歪曲了。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是指圣言字义的真理,也就是圣言中给属世人的真理,这些也是神性真理。“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完全被歪曲了。当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被扭曲,甚至于内层神性真理,也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时,就说它们被歪曲了。那时在天上,它们在人看来,好像是死人的血。从前面的频繁说明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人歪曲了圣言;正是这样才说这些事,这从本章第二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续:第四诫)

第四诫是必须孝敬父母。赐下这条诫命,是因为孝敬父母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爱和对教会的爱,因为天上意义的“父”,也就是天父,是主;天上意义的“母”,也就是天母,是教会;“孝敬”表示爱之良善;他们将享有的“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这条诫命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那里不认识别的父,只认识主,不认识别的母,只认识主的国,也就是教会。因为主从自己赋予生命,并通过教会赋予属灵的滋养。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条诫命的天上意义,即:当人处于一种天上观念时,所指的,不是世上的任何父,事实上不能提世上的父: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2, 200, 254, 297节)。“母”表示主的国度,教会和神性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AC 8898节);“孝敬”表示爱之良善(AC 8897节, AE 288, 345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第三诫和第四诫涉及与主有关的奥秘,也就是说,对祂神性的承认和称谢,以及出于爱之良善对祂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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