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诠释启示录 #904

904.启14:14

904.启14:14.“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善人与恶人分离的预言。这从“观看”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涉及后来所看到的事物,这些就是后来被描述,或接下来的事物。由于这些在灵义上涉及善人与恶人的第一次或总体分离,所以此处“我观看”表示关于这次分离的预言。要知道,本章接下来的经文预言了总体上的分离,接下来的几章则预言了具体或细节的分离,由“七位天使拿着盛神烈怒的七瓶”来描述。根据神序,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就应如此来描述;这神序是,总体之物应先于具体和最具体或细节事物被描述。根据神序,总体之物在先,是为了细节可以植入它们,并被适当安排,变得同质化,并照着密切关系而联结在一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说的,即: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植入总体事物,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植入具体事物(AC 920, 4325, 4329, 4345, 5208, 6089节)。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和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按顺序随之而来(AC 3057, 4345, 4383, 6089节)。然后,在他里面,一切事物都服从总体,由此建立联系(AC 5339节)。总体可能充满无数事物(AC 7131节)。人总体上是怎样,在每个细节上就怎样(AC 917, 1040, 1316节)。总体上掌权之物在一切和每个事物中(AC 6159, 7648, 8067, 8853–8857, 8865节)。引证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此处首先阐述总体和普遍事物,然后阐述具体和细节,或说具体和最具体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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