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452.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每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属于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教会之人;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那些处于纯正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但其宗教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这就是“一大群人”的含义,这一点也可从本章下面的话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启7:14),意思是说从试探中出来的,因为那些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来世会经历试探,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试探消散,纯正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下文详细说了这一点。由此可见,“一大群人”是指谁,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都在论述这“一大群人”。要知道,无论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内,还是在这样的教会之外,凡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因为他们不知道纯正真理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此外,生活的良善深深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里面,所以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很容易接受真理,并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但对那些过着邪恶生活,轻视宗教的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前面论述了那些未处于纯正真理,因而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处于生活良善的人(AE 107, 195a, 356节);《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了天堂里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属天的奥秘》也有以下相关论述:有些宗教虚假与良善一致,有些虚假不一致(AC 9258—9259节);宗教虚假若并未与良善不一致,就不会产生邪恶,除非在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身上(AC 8311, 8318节);宗教虚假不能归咎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只能归咎于那些处于邪恶的人(AC 8051,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非纯正的真理,以及虚假可能会与纯正真理混杂,但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AC 3470—3471, 4551—4552, 7344, 8149, 9298节);虚假和真理因来自圣言字义的表象而结合在一起(AC 7344节);当虚假应用于良善,被引向良善,并有助于除去虚假时,它们变得像真理,并变得柔软或缓和(AC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宗教虚假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AC 4736, 8149节);从宗教虚假中获得其品质的良善被主接纳,只要有无知,无知里面有纯真和一个良善的目的(AC 7887节);人所拥有的真理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充满谬误,但对一个生活在良善中的人来说,主仍使它们适应纯正真理(AC 2053节);对那些在教会之外,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以及那些虽在教会之内,但教会却有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有些虚假有良善在里面(AC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3778, 4189—4190, 4197, 6700, 92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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