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370.“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3, 362节)清楚可知,那里解释了类似的话。四活物或四个基路伯一个接一个地说话,因为他们所说的话从它的对立面进行对应;事实上,第一个基路伯像“狮子”,第二个像“牛犊”,第三个“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像飞鹰”;“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牛犊”表示良善(AE 279节);“人”表示智慧(AE 280节);“鹰”表示聪明(AE 281节);因此,当像狮子的第一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一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会有从神性真理的争战(参看AE 355–359节),因为“狮子”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当像牛犊的第二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二个状态,即那时,良善被毁了(参看AE 361–367节),因为“牛犊”表示教会的良善。当“有像人一样的脸”的第三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三个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没有良善,因此不再有任何智慧,因为一切智慧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人”表示智慧。当“像飞鹰”的第四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四个状态,即他们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而未处于任何聪明,因为“鹰”表示聪明。由此清楚可知,四个活物按顺序照着对应,但从对立面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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