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诠释启示录 #244

244.“叫你赤身的

244.“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污秽的爱出现。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因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而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或因没有爱之良善而剥夺信之真理(对此,参看AE 240a节)。由于“赤身”表示这种剥夺,所以“赤身的羞耻”表示污秽的爱,因为当这些爱没有通过对良善的爱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信而被移除时,它们就会显露。人生在两种爱中,即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此,他经遗传获得了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倾向。这些爱是污秽的爱,因为一切邪恶都从它们当中流出,即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支持自己之人的敌意,仇恨,报复,狡诈和各种欺骗。这些爱及其邪恶若不通过它们的对立面,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无法被移除;人出于后者倾向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两种爱是纯洁的爱,因为它们是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此外,一切良善都从这两种爱中流出。因此,人处于这些爱,或受它们影响到何等程度,他生在其中的污秽之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直到它们不再出现;它们被主通过真理移除。由此可见,“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他们应当为自己从主那里获得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污秽的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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