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96.由于石鸟也代表那些唯独对知识感兴趣,缺乏爱的任何生命,因而缺乏任何属灵生命的人,所以我在此以附录的形式说明:唯有那些拥有天堂之爱,并拥有由此而来的知识之人才拥有属灵的生命。我还要说明:爱包含它所需的一切知识在里面。举个例子,地上的动物,以及空中的生物,就是鸟类,知道它们的爱所需的一切。这些爱是:养活自己、寻找安全的居所、繁衍后代、养育幼崽或幼雏、建造巢穴以预备过冬。因此,它们拥有它们所需的一切知识,因为这一切知识都包含在这些爱里面,并流入它们,如同流入它的真正容器。有些动物所具有的知识甚至令我们人类叹为观止。它们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称其为本能,但它属于它们的属世之爱。
人若拥有自己适宜的爱,就是对神对邻之爱(这爱是人适宜的爱,一种使人类有别于野兽的天堂之爱),那么不仅会拥有他所需的一切知识,还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这些会流入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这些爱。但由于人没有出生在这些爱中,而是出生在它们的反面,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所以他不得不出生在一切无知和知识的匮乏中。诚然,他通过神性方式被引向某种程度的聪明和智慧,然而不会实际获得其分毫,除非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被移除,因而通向对神对邻之爱的道路被打开。
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包含一切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一点从那些在世时拥有这些爱的人明显看出来。他们死后进入天堂时,便在那里拥有他们以前闻所未闻的那类知识和智慧。事实上,他们在那里和其他天使一样思考和谈论,所说的话无法形容,是他们的耳朵从未听过的,他们的头脑从来不知道的。原因在于,这些爱拥有接受这类事物的能力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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