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62.当作过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与那些穿衣服的人在一起时,只见有一个女人有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穿着也很简单,一件外衣优雅地披在身后,并且拉到胳膊以上。她头戴花环形状的漂亮头饰。这个灵人一看见这个少女就非常欢喜,开始与她搭讪,还拉着她的手。但少女发觉他是一个灵人,并且不是来自她的星球,于是便挣脱了他,匆忙离开了。后来,他又看见右边有许多女人;她们在照料绵羊和羔羊,当时正把羊赶到水槽,水槽里的水是从湖里通过一个小水沟流过来的。她们穿着相似的衣服,手拿牧杖,用来赶绵羊和羔羊喝水。她们说,绵羊要顺着她们的牧杖所指的方向走。只见这些绵羊个头都很大,毛茸茸的尾巴又大又长。走近看时,只见女人们的脸既丰满又漂亮。我还看到了男人,他们的脸也是人肉色,和我们地球人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脸的下面部分没有胡须,而是发黑。他们的鼻子更像是雪白,而不是肉色。
后来,前面提到的那个在世时作过传教士的灵人被引领继续朝前走,但他不情愿,因为他还在思想他所喜欢的那个女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的影子仍出现在原来的地方。然后,他到了赤身露体的人那里。这些人看上去成双成对结伴而行,都是一夫一妻。他们腰系缠腰布,头上裹着一种头巾。当与他们在一起时,这个灵人被带入在世时想要传道所在的状态。于是,他说,他想向他们传讲主的十字架受难。但他们说,他们不想听这种故事,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主是活着的。于是,他又声称他想传讲主是活着的。但他们还是不肯听,说,他们从他的话里觉察到某种并非天上的事物。因为他的话大部分关注他自己,他的名声和荣耀。事实上,他们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听出这话是否发自内心,因为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不能教导他们。对此,他沉默了。他在世时是最能言善辩的演讲者,十分擅长把听众引向神圣思维。但这种能力只是他所习得的一种技能,因而是某种来自他自己和世界,而非天堂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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