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4.关于神性敬拜,他们说,他们承认人形式的神,因而承认我们的主。因为,凡承认人形式的宇宙之神的人都被我们的主接纳和引导。其他人则无法被引导,因为他们的思维没有一个形式。他们补充说,在天堂的事上,他们星球的居民通过与天使并灵人的某种直接互动得到教导;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被主引入这种互动,因为他们将肉体事物从自己的思维和情感中剔除了。我问他们当中的恶人是什么情况。他们说,在他们星球,任何人都不可胡作非为;人若有邪恶的想法和行为,就会遭到某个灵人的斥责;如果他坚持做坏事,这个灵人就会用死亡来威胁他。他若执意不改,就会失去知觉并死亡。该星球的人便以这种方式免遭恶人的骚扰。这种灵人也被差到我这里,像与恶人那样和我交谈。此外,他还在我的腹部造成一定程度的疼痛,声称这就是他向那些有邪恶想法和行为的人所行的;若他们执意不改,他就会以死亡威胁他们。他们又说,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会受到严厉惩罚。在惩罚灵到来之前,他们会看到这样的异象:一只青灰色的狮子张大下巴,好像要吞掉他们的头,把它从身体上撕下来。他们将惩罚他们的这个灵人称为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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