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39.我到了那里后,没有看见这个星球,只看到来自该星球的灵人。如前所述,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出现在他们自己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与生活在那里的居民秉性相似。他们来自这些居民,在那里能为他们提供服务。只见这些灵人在我头顶上相当高的地方,他们从那里俯视我的到来。要知道,在来世,站在高处的人能看见在他们之下的人;他们越高,其视野就越宽广。他们不仅能看到他们,还能与他们交谈。他们从自己的位置发现我并非来自他们的星球,而是来自某个遥远的地方。于是,他们从那里向我说话,询问各种事;对于他们的问题,我都可以回答。除此之外,我还告诉他们我来自哪个星球,该星球是何性质。后来,我与他们谈论我们太阳系中的其它星球,还告诉他们有关水星灵的情况,他们如何到众多星球旅行,以便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闻听此言,他们说,在一次造访中,他们也见过这些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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