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最后的审判 #17

17.多年的日常经历

17.多年的日常经历让我可以作证:人的灵从身体释放出来之后,就是一个人,拥有一个相似的形式,因为我曾成千上万次地看见、听见灵人,并与他们交谈;甚至曾与他们谈论这个主题:世人不相信他们的存在,相信的人则被学者视为简单。让灵人心痛的是,这种无知仍在世上,尤其在教会盛行。他们说,这种信念尤其源于基于肉体感觉思想灵魂的学者。在此基础上,他们对灵魂没有别的概念,只是认为它无非是思维;当脱离了它在其中并从其存在的任何主体时,在他们看来,它就像由纯粹的以太构成的某种挥发性物质,当肉体死亡时,必然会蒸发掉。但因教会基于圣言相信灵魂不朽,所以这些思想者不得不将某种生命功能,就像属于思维的那种,归于灵魂;然而,在它再度与身体结合之前,他们否认它是一个人的感觉能力。

关于最后审判到来时的复活的教义,以及那时灵魂与身体结合的信仰,就建立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因为从对灵魂的这种假设,加上教会对人之永生的信仰,只能得出这个结论。这就是为何当有人从教义和假设一起来思想灵魂时,他根本不明白灵魂是一个灵,一个灵拥有一个人的形式。另一个原因是,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属灵的,更不知道属灵之人,如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拥有人的形式。

这就是为何几乎所有来自世界的人都大为惊讶地发现他们仍活着,和以前一样为人,没有任何区别。平复了对自己状态的惊讶之后,他们又惊讶教会对人死后的这种状态一无所知;而事实上,所有曾活在世上的人都在来世,作为人活着。他们还想知道为何这一切不通过异象向世人显明,于是从天上被告知,这种事是能做到的,主若乐意,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但那些确信反对它的虚假之人仍不会相信,即便他们亲自看见。他们还被告知,将天上来的东西清楚展示给那些陷入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人是很危险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是相信,然后否认,从而亵渎真正的真理本身;相信,然后否认,就是亵渎;亵渎者会被投入最低层、最糟糕的地狱。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种危险: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那些陷入对世俗和肉体事物的爱之人的这种不信由这些话来表示:

亚伯拉罕对阴间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说,先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人从死人中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对他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相信。(路加福音16: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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