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8.(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有一个从神进入人的流注,这一点从普遍的承认明显看出来,即:本身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仁爱和一切信仰也都来自神。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不能做属于仁爱和信仰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的至内在和至高的部分,来自神的流注进入那里,又从那里降至下面的事物,或更低的部分,并照着接受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仰的真理通过听流入,并以这种方式被植入灵魂下面的心智。但通过这些真理,人只是被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这种预备如何,接受就如何,属世信仰转化为属灵信仰也如何。
从神进入人们灵魂的这种流注激发这种观念:神是一,因为神性的一切,在总体和细节上都是神。由于神性的一切,或整个神性都连贯为一体,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激发一神观;随着人被神提升到天堂之光中,这种观念会日益得到强化。因为天使们在自己的光中无法强迫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甚至他们在说话时,在每句话的末尾都以节奏的一体或一个音符而结束;这完全是因为神是一的流注进入他们的灵魂。
尽管神是一的这种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几个位格;其原因在于,当这种流注下降时,它滑入了与它不对应或不匹配的形式,流注照着接受它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正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臣民身上的情形。将生命赋予人和一切动物的神也一样;但正是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一个动物,人成为一个人。当人赋予他的心智以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从太阳进入各种树木的流注也是如此,只是这流注照着每种树的形式而不同;流入葡萄树的与流入荆棘的,是一样的;但如果一根荆棘被嫁接到一棵葡萄树上,那么流注就会倒转过来,或说发生变化,并照着荆棘的形式流动或行进。
这同样适用于矿物王国的臣民。流入石灰石的光和流入钻石的是一样的;但它在钻石中会传播,是透明的,但在石灰石中会熄灭,是不透明的。人类心智则照着它们的形式而经历变化,这些形式照着对神的信仰,同时照着来自祂的生命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它们因信仰一位神而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它们因信仰数位神而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仰数位神与不信仰神几乎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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