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639.圣言没有提到或暗示过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之前,这种信仰在教会中不人为知。当这种信仰被引入,并渗透到整个基督教界时,其它一切信仰就都被扔进黑暗中,以至于自那时起,无论谁阅读圣言,在那里看到信仰、归算和基督的功德,都会自动陷入这个概念,并以为它是唯一的解释或教导。他就像一个人看到写在一页纸上的字,就停在那里,而不是翻过这一页来看看另一页上写了什么;或像一个人说服自己相信,某件事是真的(尽管它是假的),并只确认这一点,然后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咬牙切齿地对每一个反对它的人发嘘声,说:“你没有智慧。”他的心智完全被这种说服所包裹,并被一层厚厚的茧所覆盖,这层厚茧把与他所谓的正统信仰不一致的一切都当作异端来弃绝。他的记忆就像一块铭牌,上面刻着这唯一掌权的神学信条。当有其它东西进入时,就没有空间可以容纳它了,或说没有它插进来的地方了,因此他会像吐口水一样把它吐出来。例如,如果你对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说,他的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即:要么自然创造了她自己,要么神是在自然之后才存在,要么自然和神为一,而事实恰恰相反,难道他不会把你看作一个被牧师的寓言所迷惑的人,或一个傻瓜、一个蠢人,或一个精神错乱的人吗?通过说服和确认而固定在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或概念都是如此;最终,它们看起来就像用许多钉子固定在一面用旧碎石砌成的墙上的彩绘挂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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