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58.如果按照现存的信仰,神的全能是绝对的,既可以作恶,也可以行善,那么对神来说,将整个地狱提升到天堂,将魔鬼和撒但都转化为天使,在一瞬间将地上的每个罪人都从罪中洁净,使他更新、成圣和重生,把他从可怒之子(以弗所书2:3-8)变成恩典之子,也就是说,使他称义,将是可能的,甚至是容易的,只需将祂儿子的公义归于并归算给他。然而,神的全能使祂不能这样做,因为这违反祂在宇宙中的秩序律法,同时违反每个人都应遵守的秩序律法,这些律法要求,神与人之间的结合应是相互的。这一点在本书下面的章节(TCR 89, 99-100, 368-372节)会变得显而易见。从关于神的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和信仰中可以推知,神能将人们当中的一切山羊性质的人都变成绵羊性质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把人们从祂左边移到祂右边(马太福音25:31-46),还能随心所欲地把龙的灵人变成米迦勒的天使(启示录12:7),把鹰的视力赋予一个具有鼹鼠般的理解力之人;总之,祂能将一个像猫头鹰一样的人变成一个像鸽子一样的人。神不能做这些事,因为它们违反祂秩序的律法;然而,祂不断意愿并努力实现它们。祂若能做这样的事,就不会允许亚当听从蛇的话去摘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并把它放在嘴里。祂若能这样做,就不会允许该隐杀害他的兄弟,也不会允许大卫去数点百姓,或所罗门为偶像建造圣殿,或犹大和以色列的诸王亵渎圣殿,如他们经常所做的那样。事实上,祂若能这样做,就会通过祂儿子所施行的救赎拯救全人类,无一例外,并根除整个地狱。古代的异教徒或外邦人将诸如此类的全能都归给他们的神和女神;他们的神话故事就这样出现了,如丢卡利翁和皮拉向身后投掷石块,石块就化为人;阿波罗将达芙妮化为一棵月桂树;狄安娜将猎人变成一头雄鹿;他们的另一位女神则将帕纳索斯山的少女变成喜鹊。如今关于神性全能也有一种类似的信仰,它是在整个宗教世界传播的许多迷信和随之而来的异端观点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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