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上都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若愿意,让每个人都想一想,他能否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地想到神、主、圣灵和被称为教会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让他看看,他是否感受到任何强迫,无论他是被某种快乐引导如此思想,还是甚至被某种欲望引导如此思想,也无论他是否有信仰。也请考虑一下,无论在哪种状态下,若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你是否还能思考;无论在你的谈话中,还是在你向神的祷告中,在讲道中,甚至在倾听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不是在每一点上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若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甚至在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会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伴随着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每一步。我说,只不过是雕像,我没有说,只不过是动物,因为动物出于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来呼吸,但人出于在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来呼吸;事实上,人生来不像动物。动物生来就具有伴随着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因而生来就具有诸如关于营养和繁殖的那类知识;而人生来就没有任何与生俱来的观念,只有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既爱自己和世界,也爱邻舍和神的倾向。这就是为何此处说,如果人在他的意志和思维的一切细节或各种活动中被剥夺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像雕像一样不能呼吸,这就是为何我没有说,只不过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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