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451.不与对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里面的一位神的信仰结合的一切仁爱都是虚假的。这就是当今教会的仁爱,其信仰是按连续顺序对同一神性的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信仰。由于它是对三个位格的信仰,其中每一个位格都是一位自存的神,所以它是对三神的信仰。仁爱可以依附于这种信仰,如它的支持者所做的那样,但它永远不能结合;只依附于信仰的仁爱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因而是虚假的。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许多异端的仁爱,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两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仁爱不能与这些人的信仰结合,或当与它结合或联结时,这仁爱是一种虚假的仁爱。它被称为虚假,是因为它就像一个私生子,或像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被赶出了家门(创世记21:10)。这种仁爱就像不是自然长在树上,而是用针被固定在树上的水果;它就像一辆马车,马只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与马车相连,因此当这些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把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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