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真实的基督教 #199

199.主在世时通过

199.主在世时通过对应关系说话,也就是说,当主属世地说话时,祂也属灵地说话,这一点可从祂的比喻看出来,其中每句话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祂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聪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郞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哪,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醒过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聪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除了那些知道圣言有灵义,并知道灵义的性质,或灵义是什么的人外,没有人能看出,所有这些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因而有一种神性神圣性。在灵义上,“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新郎”是指主;“婚筵(即婚礼)”是指主通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而与天堂和教会的婚姻;“童女”是指那些构成教会的人;“十”是指所有或全部;“五”是指某一部分;“灯”是指属于信仰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睡”和“醒”是指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是指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买油”是指死后从其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爱之良善再也无法获取,所以尽管她们拿着灯和买来的油来到婚筵的门口,但新郎还是对她们说:“我不认识你们。”这是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仍是他活在世上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主只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由于“童女”表示那些构成教会的人,所以在预言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子或女儿。由于“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来膏抹。其它比喻和主所说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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