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90.如此思考的人没有考虑到,主耶和华,即天地之神,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说圣言;因此,圣言只能是神性真理,因为主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必是神性真理。他也没有考虑到,主救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祂在福音书中说圣言;其中大部分出自祂自己的口,其余的则通过祂的十二个门徒或使徒,出自祂口中的气息,即圣灵。这就是为何主说,祂的话里面有灵和生命,祂是那进行光照的光,祂就是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请给我水喝的是谁,你早就会求祂,祂也早就会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 10, 11, 14)
“雅各井”表示圣言(如申命记33:28)。因此,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因为祂就是圣言。“活水”表示圣言的真理。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的话。(约翰福音6:68)
马可福音:
耶稣说,天地要过去,我的话却不会过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是真理和生命,因为祂就是真理和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唯独主里面有生命和光。因此,来自主并且就是主的圣言被称为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17:13; 31:9)、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泉源(撒迦利亚书13:1),以及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启示录7:17)
在其它经文中,圣言还被称为“圣所”和“帐幕”,主在那里与人同住(以西结书37:26-28; 启示录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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