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78.每个教会的信仰都像种子,它的一切教义都源于这种子。它可以比作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甚至直到果实;它也可以比作人的种子或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代和家族。因此,当知道教会的主要信仰,这主要信仰因其主导的性质而被称为得救的信仰时,也就知道了教会的性质。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假如信仰是,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由此可推知,宇宙被称为神,大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将她立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于这些的神,根据古人的说法,它可以被称为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根据古人的说法,他可以被称为普鲁托;太阳是众神的宫廷,每当朱庇特召集议会时,他们都在那里会合;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因此,鸟类在神里面飞翔,兽在神里面行走,鱼在神里面游弋。由此也可以推知,思维只是以太的修改,就像来自它们的话语是空气的调制一样;爱之情感是阳光进入它们的流注所产生的偶然的状态变化。除此之外还可以推知,死后的生活,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获得荣耀和财富而虚构的小说,但仍是一个有用的小说,不应该被公开嘲笑,因为它将简单的心智保持在服从统治者的约束中,从而有助于公共利益;而事实上,那些被宗教迷住的人都是梦想家,他们的思维是幻想或幻觉,他们的行为是荒谬的,他们自己是牧师的苦工,或神职人员的听差,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看不见的东西,看到超出他们理解,或他们心智范畴的东西。相信大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就包含这些后果,以及更多类似性质的后果,当这信仰被公开,或发展时,它们就从中发出来。说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在当今教会的信仰里面有大批虚假,这信仰在内在形式上是对三神的信仰,但在外在形式上是对一神的信仰;从中可以提取出的虚假,与一只蜘蛛的卵囊里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心智因来自主的光而变得真正理性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一点;但只要通往这信仰及其分支的大门被这一法令,即理性不可以探究其奥秘,关闭和闩上,那么其它任何心智怎能看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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