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169.从存在于每个人里面的三位一体明显可知,神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每个人里面都有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在主里面也是如此,因为正如保罗所说的,“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是神性,而人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人性。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以下神秘观念并没有理性的参与,即:有三个神性位格,但只有一位神,这神虽为一,却不是一个位格;相反,理性虽被催眠,却仍强迫嘴巴像鹦鹉一样说话。当理性沉睡时,口中的话语不就是死的声音吗?当嘴巴说出理性远离和不同意的话时,这话不是愚蠢的吗?如今,人类理性在神性三位一体方面,被捆绑得像监牢里一个戴着手铐脚镣的人;它可以比作因让圣火熄灭而被活埋的维斯塔贞女。然而,在教会之人的心智中,神性三位一体本应像一盏明灯一样闪耀,因为在其三位一体和一体性上的神,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性中的全部。但如果灵魂成为一个神,身体成为另一个神,运作或活动成为第三个神,那么这与将一个人的三个要素分成三个彼此不同的部分有什么不同?这岂不是把他切成碎片并杀害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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