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970.“它们就变成了血”表示它通过歪曲被摧毁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966节);因此,“江河和泉源变成血”表示理解圣言真理的能力通过歪曲被摧毁了。诚然,每个人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因为人正是凭这种能力而区别于野兽;并且这种能力留在每个人身上,甚至留在恶人身上,因为它是人的属灵部分,是他重生最基本的手段。人通过真理被主重生,他若不能理解真理,就无法接受它们,从而无法被改造;因为接受他不能理解的东西没有任何益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经历被证明了。灵人当中有一场讨论,主题是,是否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能力;一个地狱灵被带来见证,他是否能理解天堂的真理;结果发现,当听到这些真理时,他理解得与善灵一样好;然而,他却不愿理解它们,于是转身离开它们,因为它们反对构成他快乐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有人说,人通过这种能力与主结合,因为这种能力适合人。之所以说这种能力通过歪曲被摧毁了,是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不愿理解真理本身;那些不愿理解的人可以说不能理解,尽管他们若愿意,就能理解。他们的心智只要粘附于对立面,就弃绝真理,像聋子一样听不见真理。但当这些对立面被移除时,就像聋子的耳朵被打开了。说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理解圣言真理的能力通过歪曲被摧毁了是什么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前面说明,在关闭属世心智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被移除之前,与天堂的交流不会被赐予;因为这些就像太阳与眼睛之间的乌云,或天堂之光与室内的微弱烛光之间的一堵墙。只要一个人只处于属世人的弱光,他就像一个被关在内室,只能靠烛光观看的人;不过,一旦属世人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他就好像透过墙上的窗户凭天堂之光看见天堂的事物。因为一旦邪恶被移除,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就打开了;就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这属灵心智就是天堂的一个类型或形像。主通过该心智流入,使人凭天堂之光观看,还通过该心智改造并最终重生属世人,在其中植入真理,而不是虚假,植入良善,而不是邪恶。主通过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如此行。那时,人被置于这两种爱,就是对邪恶的爱和对良善的爱的中间;当对邪恶的爱退去时,对邪恶的爱就取而代之。只有通过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去做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最终避开它们如同属地狱的,对邪恶的爱才会退去或被移除。
总之,只要人没有因邪恶是罪而停止邪恶,属灵心智就关闭;不过,一旦他因邪恶是罪而停止邪恶,属灵心智就打开,天堂也与该心智一起被打开。当天堂打开时,人就在涉及教会、天堂和永生的一切事物上进入另一种光;尽管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几乎意识不到这光和它之前的光有何不同。原因在于,在世上,人以属世的方式思想属灵事物;直到他从自然界进入灵界,属灵事物才被包含在属世观念中;但在灵界,属灵事物被揭示、感知,并变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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