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674.“就有了大地震”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这从“大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因为“地”表示教会,“震动”表示状态的变化,“大”表示显著之物。在圣言中,“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参看AE 400, 499节)。
很明显,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变化源于前一节所描述的原因,也就是说,因为被杀害并恢复生命的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看见他们。由此可见,其原因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如前所示,前面解释了这两个见证人的上升。但这些事无法清楚显明给理解力,除非知道灵界的情况如何。因为这节经文所描述的事,即“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的确发生了,事实上已经在最后审判之时发生了,但却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当善人要与恶人分离,并且善人要受到保护,免受恶人伤害时,善人就从社群中被带走,恶人则留下来,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 41)
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4—4335节)中的解释。当善人被带走时,在善人和恶人混居的社群,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有一个显著变化会发生。
但还要进一步解释这种变化的原因。灵界有一切情感的交流,有时有思维的交流;每个社群都有一个从中间朝各个方向,甚至到边界延伸自己的总体交流,几乎就像光从中心传播到周边一样。由这种交流及其延伸所产生的情感的变动和变化源于要么在上面,要么在两边的其它社群的情感流注,也源于进入社群的新来者,以及少数人或许多人正从社群中被带走。
最后的审判所临到的社群由善人和恶人组成,但恶人是那些从内在,而不是表面上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因为表面上看,这些人能行事正直、公义,也能说话虔诚而真实,但却不是为了正直、公义、虔诚和真实,而是出于在世上所获得习惯,是为了名声、荣耀、尊敬、利益,以及属世之爱的各种快乐,也由于法律及其处罚。因此,他们虽然内在是邪恶的,却仍能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因此,当善人与那些只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良善的人分离时,后者的外在良善就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内在邪恶变得显而易见;因为他们通过与同一社群里那些如前所述,不仅外在良善,内在也良善之人的交流而被保持在这种外在良善中。因此,当外在良善从恶人那里被夺走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了;这些内层充满纯粹的邪恶而污秽之物,他们的真实品质由此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具体所表示的;此处“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也就是说,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一个显著变化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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