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671.“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表示对那些从内在反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知识或认知和承认。这从“看见”和“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因而是指知道和承认(对此,参看AE 11, 37, 260a, 354, 529节);“仇敌”是指那些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因而是指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仇敌和敌人”在灵义上就表示这些人。由此清楚可知,“他们的仇敌看见他们”表示对那些反对“两个见证人”,也就是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来说,知识或认知和承认。
此处涉及的奥秘如下:“仇敌”在此表示那些从内心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但表面上不反对的人,因为他们口头上像朋友,心里却是仇敌。因此,他们在世人面前宣称相信良善和真理,但在他们独自深思时所在的灵里,却否认它们。因此,这些人就是那看见的仇敌,因为当他们处于物质-属世的思维时,这是每当他们与其他人在一起时的情形,他们就看见,也就是知道并承认良善和真理。但当他们处于属灵-属世的思维时,这是每当他们独自一人,并思想信仰的事时的情形,他们就不承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驾着云上了天”;因为“云”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他们看这外在并从这外在去看。“云”在此表示这外在,这一点可见于刚才引用的内容。
圣言中的众多经文都提到了“敌人”和“仇敌”,他们表示邪恶和虚假,“仇敌”表示邪恶,“敌人”表示虚假;因为圣言在其内部是属灵的;因此,在这层意义上,仇敌和敌人只能表示属灵的仇敌和敌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敌人何其加增,有许多人起来攻击我,指着我的灵魂说,他没有神的救恩。(诗篇3:1, 2)
又:
你这拯救信靠你的人脱离那起来攻击我之人的啊,求你显出你奇妙的慈爱来;你用右手保护我脱离那攻击我的灵魂,围困我的恶人。(诗篇17:7–9)
又:
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敌人的心愿,因为作假见证的人起来攻击我,喷出凶暴来;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美善。(诗篇27:12, 13)
又:
我的神啊,求你救我脱离敌人,把我安置在高处,得脱那些起来攻击我的人;求你救我脱离作孽的人;看哪,他们埋伏要害我的灵魂。(诗篇59:1–3)
以赛亚书:
恶人在正直之地行事不正;耶和华啊,你的手高举,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0, 11)
除此之外,在预言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以及在历史圣言论述敌人、战争和交战的地方,经上也提到“敌人和仇敌”。因为正如“战争”表示真理与虚假之间的属灵战争,战争的武器,如“枪”、“弓”、“箭”、“剑”,则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战争的事物,“敌人和仇敌”也是如此。前面频繁说明,在圣言中,“战争”,以及战争的武器,如“弓”、“箭”、“剑”,就具有这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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