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诠释启示录 #529

529.启8:13.

529.启8:13.“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主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光照天堂里的所有人。这从“观看,听见”、“天使”、“飞”和“在天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听见”是指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主,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可参看AE 130, 200, 302节),在此是指在显明就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言,处于末期的教会是何品质的主;“飞”是指光照并赐予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天中间”是指在整个天堂,或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而表示全部(参看AE 213节)。由此可见,“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对天堂里的所有人的光照。之所以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的光照,是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观看,听见”表示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因为“观看”表示理解,“听见”表示感知。“观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参看AE 260节);“听见”表示感知(AE 14, 108节)。

“飞”当论及主时,表示光照,因为“飞”论及理解力,以及它的视野在周围的延伸;因此,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全在(可参看AE 282节);因此,它也表示光照,因为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在诗篇,“飞”所表相同: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飞”和“载在风的翅膀上”具有相同的含义;但“骑”在此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此处“基路伯”所表示的至内层天堂;“飞”也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中间天堂;而“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终端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参看AE 355c, 364b节);“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AE 313a, 322, 362, 462节)。“飞”表示光照中间天堂,因为该天堂是属灵天堂;在圣言中,属灵事物由各种鸟,以及它们的翅膀和飞行来表示。“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光照终端天堂,因为“翅膀”是为了飞行,在此表示光照,“风”表示该天堂的属灵之物。因此,这一切事物描述了主在众天堂的全在,因而也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因为如前所述,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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