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诠释启示录 #474

474.“他向我说,

474.“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表示告知,他们是那些曾处于试探的人。这从“他向我说”和“大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他向我说”是指告知;“大苦难或大痛苦”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此处首先要说一说这里所论述的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在灵界所经历的试探。在灵界,只有那些在世上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经历试探,他们的宗教里面有他们所信的教义虚假;因为通过试探,虚假得以摆脱,真理得以植入,他们由此为天堂做好准备;所有要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真理;因此,只要他们处于虚假,就不能进入天堂。原因在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并构成那里天使的生命;因此,由于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对立双方进行摧毁,所以这些虚假必须首先被移走,并且只能通过试探被移走。试探就发挥这种功用,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那里论述了试探。这些人之所以在肉身生活结束后,在灵界被引入试探,是因为他们在世时由于他们那占据主导地位的宗教虚假而不能受试探。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被引入试探的人都得救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恶人不受试探,因为真理不能被植入他们;他们生活的邪恶造成阻碍;相反,真理从他们身上被夺走,他们由此留在纯粹的虚假中,然后照着这虚假所源于的邪恶的品质而深深坠入地狱。总之,那些即将上天堂的人在虚假方面被荒废,而那些即将下地狱的人在真理方面被荒废;也就是说,虚假从那些即将上天堂的人身上被除去,真理从那些即将下地狱的人身上被夺走。事实上,没有人能带着虚假进天堂,也没有人能带着真理进地狱,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构成天堂,来自邪恶的虚假构成地狱。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诗篇论述了那些虚假要被移走的人所经历的试探,这些试探被称为“苦难”、“痛苦”和“荒废”;不过,无需在此引用这些经文,因为没有它们也能知道,苦难和痛苦当论及良善时,在灵义上表示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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