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358.“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属灵的争战时,如此处,“冠冕”是指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此处论述的是属灵的争战,这一点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在前文,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拿着弓”,“弓”表示仁与信之教义,人从该教义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下文,经上说“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这句话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胜利,所以“冠冕”在此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
在论述试探的地方,“冠冕”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试探就是属灵的争战,如在这本书的第二章,那里出现了这些话:
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苦难十日;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示录2:10)
此处“冠冕”表示智慧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E 126节)。智慧和永恒的幸福合在一起就是永生,因为真正的天堂生命就在于智慧和永恒的幸福。殉道者的“冠冕”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他们处于苦难,“忠信至死”,也处于试探,并得胜。此外,死后,冠冕就赐给他们;但为免得他们因此将尊贵归于自己,从而染上傲慢,他们就把这些冠冕从头上摘下来。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灵义上的战争,也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王”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在古代,当人们拥有对应的知识和代表时,君王在战场上就将冠冕戴在头上,将镯子戴在手臂上,这一点可见于撒母耳记下:
少年人,就是亚玛力人的儿子,告诉大卫,扫罗和约拿单死了;他说,我来到基利波山,看见扫罗伏在自己枪上,有战车、首领紧紧地追他。他对我说,请你来将我杀死。我站在他对面,把他杀死,拿了他头上的冠冕、臂上的镯子,把它们带来给你。(撒母耳记下1:6, 8–10)
那时,战场上的冠冕是争战的标志,手臂上的镯子是能力的标志,每一个都反对邪恶和虚假。圣言的所有地方,甚至历史部分中的战斗也都表示这些争战。“手臂上的镯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3105节)。“冠冕”进一步表示什么,“冠冕”一般表示什么(参看AE 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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