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330.“从各支派、舌头中”表示被所有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这从“支派”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AE 39节);因为十二支派表示这些事物,因此,每个支派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某种事物,故“从各支派中”表示从所有处于任何种类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中。“舌头”是指生活和信仰的教义。“支派”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点将在下面合适的段落得到更充分的说明;同样,“舌头”表示生活和信仰的教义,因而表示宗教信仰。此处只引用《属天的奥秘》关于“支派”含义的说明,即: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主的十二使徒具有相同的含义(AC 2129, 3354, 3488, 6397节);有十二个,是因为“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AC 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由于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代表天堂和教会(AC 6337, 6637, 7836, 7891, 7996节)。十二支派照着提及它们的顺序而表示各种事物,因而以不同的方式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AC 3862, 3926, 3939, 4603 seq., 6337, 6640, 10335节);因此,回应能通过乌陵与土明给出,并曾给出,在那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被刻在宝石上(AC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73—9874, 990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