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232.“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表示倒不如没有信,或只有仁。这从“巴不得你或冷”和“或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巴不得你或冷”是指倒不如没有信,如下文所述;“或热”是指只有仁。我们将在适当地方解释何谓唯仁;首先在此说明什么叫没有信。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的确没有信,唯信不是属灵之信,或教会的信;然而,他们拥有一种属世之信,这种信可称为一种说服性的信。因为他们相信圣言是神性,相信永生、赦罪和其它许多事;但对那些没有仁的人来说,这种信是一种说服性的信;说服性的信就本身而言,与对在世上从其他人那里听来并相信的未知之事的信没什么不同,尽管他们看不见,也不理解这些未知的事,只因为它们是由某个被认为值得信赖的人说的。因此,这不是他们自己的信,只是别人在他们自己里面的信;这种信与一个生来瞎眼,触觉迟钝的人对世上的色彩和视觉对象的信没什么两样,而且这样一个人对这些事物持有一种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奇怪观念。这种信被称为历史的信,根本不是属灵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所应该是的样子。属灵的信,或教会的信完全来自仁,以至于本质上就是仁;此外,对那些处于仁的人来说,被相信的属灵事物出现在光中。我从经历中声明这一点;因为凡在世上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在来世都会看见他所相信的真理,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什么也看不见。
尽管如此,纯历史的信仍通过对神、天堂和永生的思考,但仅通过模糊的思考,而不是通过仁爱的情感(因为它没有这种情感)而与天堂有某种程度的结合。因此,这些人通过他们所拥有的情感,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而与地狱结合。由此可见,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他们用眼睛注视天堂,用心注视地狱。如此行就是亵渎,亵渎者在来世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亵渎就是相信神,圣言,永生和圣言的字义所教导的许多事,却仍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巴不得你或冷或热”;因为冷,也就是没有信的人不会亵渎;热,也就是只有仁的人也不会亵渎。至于什么是亵渎,它的性质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9, 172节);什么是说服性的信,它的性质是什么(NJHD 116–119节);以及没有仁,就没有属灵之信(《最后的审判》,33–39节)。现在我简要说明什么叫唯仁。仁本质上是属灵情感,但唯仁是属世情感,不是属灵的;因为仁本身作为属灵情感,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形成的;它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这些真理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属灵的。但唯仁作为属世情感,不是通过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形成的,而是通过听讲述,却没有留意和学习真理而存在于人身上;因此,唯仁没有信,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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