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1013.“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从“大声音”、“殿”、“宝座”和“成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音”是指显现;“殿”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一切显现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20, 391c,e, 915节);“宝座”是指在审判方面的主所在的地方(参看AE 253, 267, 462, 477节);“成了”是指结束了,也就是说,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一切都被摧毁了。这一切清楚表明,“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话是在“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之后说的,“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人思维的一切都背离了天堂,因而不再有教会之人与天堂的任何交流;当这种交流中断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到来。因为只要天堂与教会有交流,一切事物都被联系在一起;但当交流灭亡时,这就像当房子下面的地基被除去时,房子就会倒塌一样。然而,那时主会建一座新房子来取代它;房子就是教会。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恨主,从而恨天堂,因为他们反对良善和真理,所以地狱是谋杀本身,或谋杀的起源。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人从主那里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为人;因此,摧毁良善和真理就是摧毁人性本身,因而就是杀人。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世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对那些属于地狱,因而死后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也没有对天堂的仇恨,更没有对主的仇恨。事实上,每个人活在世上时都处于外在;这些外在从小就被教导并学习假冒诚实和礼貌,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然而,仇恨却隐藏在他们的灵里,这仇恨与他们生活的邪恶程度相当。由于仇恨在灵里,所以当外在被抛弃时,如死后的情形,它就会爆发出来。
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这种地狱般的仇恨是致命的仇恨,因为它是对主的仇恨。这一点从他们作恶时的快乐看得尤其明显,这种快乐在程度上超过其它一切快乐,因为它是一股火,燃烧着摧毁灵魂的欲望。此外,已经查明,这种快乐不是来自对他们试图摧毁之人的仇恨,而是来自对主自己的仇恨。由于人从主那里而为人,来自主的人性是良善和真理,并且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出于对主的仇恨而急于杀死这人性,也就是杀死良善和真理,所以可推知,地狱是谋杀本身的源头,或说谋杀本身从地狱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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