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揭秘启示录 #765

765.启18:8.

765.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表示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时,对他们所行邪恶的惩罚会回到他们身上,这些惩罚就是死亡、悲哀和饥荒:死亡是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悲哀是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饥荒是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因此”是指这一事实:“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64节)。“一天之内”表示最后审判之时,这个时间也被称为“审判之日”。“灾殃”表示对他们在世上所行邪恶的惩罚,那时,这些邪恶会回到他们身上。“死亡”表示地狱的生命和因统治被推翻的内在痛苦,这在前面被称为折磨(AR 763节);稍后我们会说一说这种死亡。“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取代富裕的内在痛苦,如前所述(AR 764节)。“饥荒”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没有对功用的爱,除非为了自我的人就进入这三种灾殃或惩罚。这些人心里也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谨慎和自然界。来自这个民族的其他所有具有这种性质,但没有在自己里面深入思考的人都是偶像崇拜者。从前面(参看AR 323节)可以看到,被称为“饥荒”的灾殃或惩罚,表示对一切真理的理解的丧失。

诚然,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理性,即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仍留在死后的每个人身上。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充满宗教虚假的人,死后不愿意理解真理;不愿意可以说就是不能。出于不愿意的这种不能就在所有这些人中间,并由此增长,他们出于为了统治而对虚假的欲望的快乐,不断充满新确认的虚假,从而在理解力上变成纯粹的虚假,并永远保持。在耶利米书,关于巴别的这些话也有类似含义:

你们的母亲大大羞愧,生你们的已满面羞惭;看哪,结局必是旷野、旱地和沙漠;因耶和华的忿怒,必无人居住,要全然荒废;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受惊骇,又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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