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宇宙星球 #91

91.关于火星居民的

91.关于火星居民的神性敬拜。天使灵说,火星居民承认并敬拜我们的主,称祂为独一神,天堂和宇宙的统治者;一切良善皆来自祂,祂引导他们;他们也经常在自己的星球上看见祂。这时,我被恩准对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基督徒根据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知道主是天地的统治者: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但与火星居民不同的是,基督徒不相信这一点。

天使灵还说,火星居民认为,除了污秽和地狱之物外,他们里面什么也没有;一切良善都是主的。事实上,他们还进一步说,他们凭自己就是魔鬼,主把他们从地狱营救出来,不断拦阻他们。

有一次,当提到主的名时,我发现这些灵人的谦卑如此真诚、内在而深刻,以致我无法描述它。他们的谦卑就包含在这样的想法中:他们凭自己身陷地狱;因此,他们完全不配仰望主,因为主是圣洁本身。这种想法如此深深地植入他们的信仰,以致他们几乎发疯了;这想法还不断使他们屈膝下跪,直到主把他们扶起来,这时,可以说把他们从地狱营救出来。一从他们的谦卑中走出来,他们就充满良善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由衷喜乐。当如此谦卑自己时,他们并不面向主,因为他们不敢这样做,而是转向别处。我周围的灵人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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