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72.至于灵人与木星居民同在的详情,既有惩罚他们的灵人,也有教导他们的灵人,还有控制他们的灵人。实施惩罚的灵人会贴近左侧,倾向于后背;当处于这个位置时,他们就从此人的记忆中提取出他所行、所思的一切。这对灵人来说,是很容易的事,因为一靠近一个人,他们就能进入他的全部记忆;若发现他曾作过恶事,或思想过恶事,就会指责他,还会惩罚他,在关节、脚或手这些地方施以疼痛,或在上腹部周围施以疼痛。在许可的情况下,灵人做这种事也是非常巧妙、迅捷的。当这类灵人靠近一个人时,他们就用恐怖和惊惧击打他,让他意识到他们的靠近。当恶灵,尤其那些活在世上时曾做过强盗的恶灵靠近人时,他们也能激起恐惧。
为叫我知道这些灵人在靠近他们星球的人时如何行事,他们当中的一个灵人被允许靠近我。当他在旁边时,我清楚分明地感觉到一种恐怖和惊惧;然而,这种恐怖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因为我知道他就是这类灵人。实际上,我也能看到他,他看上去就像一团乌云,乌云里有移动的星星。移动的星星表示虚假,固定的星星表示真理。他贴近我左侧朝向后背的地方,也开始因我所行、所思的事指责我;这些事都是他从我的记忆中提取出来的,还进行了恶意曲解。不过,天使阻止了他。当他发现,他与一个并非他星球上的人在一起时,便开始与我交谈,说,一靠近一个人,他就知道这个人曾经所行、所思的全部细节;然后就严厉地指责他,还以各种疼痛惩罚他。
还有一次,同样是一个实施惩罚的灵人来到我这里,和前一个灵人一样贴近我腰部以下的左侧。他也想惩罚我,但被天使制止了。不过,他向我演示了若他们星球的人行恶,或意图行恶,他们被允许施加给这些人的惩罚种类。除了关节的疼痛外,他们还在腹部中间的周边区域引发一种疼痛的收缩,这种疼痛的收缩感觉像是被一条尖细的带子勒紧一样。然后,另一种惩罚是窒息的咒语,直到受害者感到极其痛苦;还有,一段时间内除了面包外,不让他们吃任何东西;若他们仍旧不停止做这类事,最后就是死刑;以及剥夺他们从妻儿和同伴那里所享受的快乐。这些惩罚也伴随着疼痛的感觉。灵人可进入人的整个记忆,但没有什么东西能从他们的记忆进入人的记忆(AC 2488, 5863, 6192, 6193, 6198, 6199, 6214)。天使则能进入启动并指导人的所思、所愿和所行的情感和目的(AC 1317, 1645, 5844)。在圣言中,星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也就是真理(AC 2495, 2849, 4697)。在来世,真理由固定的星星来代表,但虚假由游荡的星星来代表(AC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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