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3.我有时与我们地球灵谈论这个话题。据他们说,凡理解力敏锐的人都能从他所知道的许多事断定,宇宙星球有许许多多,上面都有人类居住;因为凭理性就能推断出,像行星这么大的星球就有一大堆,其中有些比地球还大;它们不是空心的,并且聚集、被造不只是在自己绕太阳转的轨道上被传送,并为一个星球发出微弱光芒;它们的用处必远胜于此。人若如人人都该相信的那样相信,神性创造宇宙只是为了人类可以存在,进而天堂也能存在,并无其它目的,因为人类是天堂的苗床,也必然相信,哪里有星球,哪里就有人。我们肉眼所见的行星,都在太阳系之内,故都是土质星球。世人都很清楚这一点,因为它们都是土质体,反射太阳光线;用望远镜来看时,不再像星星那样发出火红的光,而是像地球那样夹杂着暗斑。另一个证据是,它们和地球一样围绕太阳旋转,沿着黄道带运行,由此产生年份和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它们也像地球那样绕轴自转,由此产生日期和一天四个时辰,即早、午、晚、夜。此外,其中有些带有月球,也就是所谓的卫星;这些卫星以固定周期沿着它们的轨道绕其星球旋转,就像月球绕我们的地球旋转一样。土星距离太阳最远,也有一条巨大的发光带;这个发光带尽管是反射而来,却仍给这个星球提供了大量光芒。若知道这些事,并凭理性思考它们,谁还会说这些星球都是空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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