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13.下面的经历向我证明,他们如何急切地搜寻并吸收诸如属于超越身体感官知觉记忆的那类知识。他们在探视我对天上事物所知的那些事时,快速地过了一遍,不停地说:“就是这么回事,正是这样。”因为当灵人靠近人时,他们会进入他的全部记忆,从中唤起适合他们的东西。事实上,我经常发现,他们翻阅记忆里的内容,就像翻阅一本书。这些灵人做起这种事来更熟练、更迅速,因为他们会跳过拖慢并限制内视,以至于使它迟缓的那类事物;如当视一切世俗和肉体事物本身为目的,也就是说,唯独爱这些事物时,它们就属这类事物。他们把思想集中在真实事物上;因为从世俗的累赘当中摆脱出来的这类事物会使心智上升,从而进入广阔的领域;而纯物质事物会把心智拖下来,同时限制并关闭它。另一个经历也清楚表明,他们急于获取知识,丰富他们的记忆。有一次,我正在写一些关于未来事件的东西,他们离得太远,以至于无法从我的记忆中把它们提取出来查看。由于我不愿当着他们的面读这些东西,所以他们极其愤慨,并且一反常态,想要辱骂我,说我是最坏的人之一等等。为表明他们的恼怒,他们就在我脑袋的右侧直到耳朵引发一种疼痛的收缩。但这些事并没有伤害到我。他们因做了坏事,反而把自己推得更远,不过很快又停下来,站着不走,因为他们想知道我写了什么。这就是他们对知识的那种渴求。与人同在的灵人掌握他记忆里的一切事物(AC 5853, 5857, 5859-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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