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宇宙星球 #102

102.土星居民和灵

102.土星居民和灵人在巨人里面和在属灵人与属世人中间,但远离属世人、接近属灵人的感官有关。这就为何这些灵人看似被带入或匆忙进入天堂,然后很快被送回。因为凡与属灵感官有关的事物都在天堂,凡与属世感官有关的事物都在天堂之下。

由于我们地球灵在巨人里面与属世和肉体感官有关,所以我蒙允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获知,当属世人未处于信与仁的状态时,属灵人与属世人如何彼此争战、吵架。

只见土星灵从远处来了,然后直接的交流就在他们和我们地球的这类灵人之间得以建立。一觉察到他们,我们地球灵几乎疯了,开始骚扰他们,发表关于信,以及主的诋毁性言论;在以这些谩骂和侮辱虐待他们期间,他们还冲到土星灵当中,出于他们所陷入的疯狂试图向他们行恶、造成伤害。而土星灵根本就不害怕,因为他们很安全、宁静。而我们地球灵在他们中间时,却开始备受折磨,呼吸困难,以至于朝各个方向摔了出去,直到全部消失。

在场的灵人由此意识到,属世人若与属灵人分离,当进入一个属灵气场时是何性质;也就是说,他会发疯。因为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只能汲取世界的智慧,从天堂却什么也没得到。凡仅倚靠世界智慧的人,除了他的感官告诉他的外,什么也不信,并且信靠骗人的感官印象使他相信的事物。这些东西若不被来自灵界的流注除去,就会产生虚假。正因如此,属灵事物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以致他几乎无法容忍提及任何属灵事物。因此,这种人若被保持在一个属灵气场,就会发疯。不过,他们在世期间,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世上,他们要么以属世的方式思想属灵事物,要么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也就是说,他们听而不闻。

从这个经历也明显可知,属世人无法入侵属灵人,也就是说,无法攀升到属灵人那里。但当人处于信的状态,并由此享有属灵生命时,属灵人就会流入属世人,在他里面思考。属灵的流注,也就是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或作用于自然界,而不是反过来。流注是属灵的,而不是物质的或属世的;因此,流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不是从自然界进入灵界(AC 3219, 5119, 5259, 5427-5428, 5477, 6322)。表面上看,似乎流注从人的外在进入人的内在,但这是一个谬论(AC 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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