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64.⑺从今以后,从尘世进入灵界的天主教徒情况如何。由于最后的审判如今已经完成,主通过这次审判使一切事物都回归秩序,凡内心良善者都被提入天堂,凡内心邪恶者都被投入地狱,所以从今以后,他们不允许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之下和地狱之上形成任何社群,也不可以与其他人有任何接触。相反,一进入灵界,如每个人死后所发生的情形,人们就完全分开,在灵人界度过一定时日后,就被带到自己的地方。
因此,从今以后,那些亵渎圣物,就是声称自己拥有打开和关闭天堂,以及赦罪的权柄,即唯独属于主的权柄,将教皇法令等同于圣言,并以权力为目的的人,立即被投入黑海或大鸿沟,就是亵渎者的地狱所在的地方。但我从天上被告知,那些因这种宗教信仰而变得如此的人不关心死后的生命,因为他们从心里否认它,只想着世上的生命。因此,他们对自己死后的这种命运漠不关心,认为无足轻重,即便它会持续到永远;事实上,他们嘲笑它,好像这是一件完全无关紧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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