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57.我与天主教徒谈论交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认为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真的转交给彼得。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根基,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说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圣经说得清清楚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堂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他们不知道,后来又说他们会询问;询问时,他们被教导,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确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如同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还被教导,圣言中的人名在天上都不会提及,或说具有这种含义,相反在那里会被理解为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圣言中的“彼得”是指来自仁之良善的教会的信之真理,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因为经上说: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给了彼得任何权柄,而是说给了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权柄都属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或通过真理行动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皆属于主。听到这番话,他们很愤怒,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他们被赐予天上的圣言,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因为它适合天使,而天使都是属灵的。关于天上有这样一部圣言,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59-261节)。当他们阅读这圣言时,分明看到这圣言并未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良善所生的真理。看到这个,他们愤怒地弃绝了这圣言;若不是立刻被抢过来,这圣言几乎被他们用牙齿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情愿,却也信服,这权柄唯独属于主;它决无可能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神性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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