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37.在当今教会,信如此罕见,以至于可以说它几乎不存在。这一点从对许多人,无论有学问的还是简单人的检查明显看出来,死后,他们作为灵人受到检查,以查看他们在世时持有什么样的信。结果发现,他们每个人都以为信仅仅是相信,并说服自己相信事实的确如此。比较有学问的人则认为信就是对他们因主的受难和代求而得救的完全相信、信靠和信心。他们当中几乎没有一人知道,没有仁或爱,就没有信。事实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也不知道思考和意愿之间有什么不同。他们大多数人都背对仁,声称仁没有用,唯独信成就一切。当被告知,仁与信为一,如同意愿与理解力为一,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将仁与信分离,如同将意愿与理解力分离时,他们听不懂。我由此清楚看出,如今信几乎荡然无存。
这一点也活生生地被证明给他们。那些被错误地说服相信自己有信的人被带入一个拥有真正信仰的天使社群;当他们与它交流时,清楚发觉他们没有信,后来他们也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一点也以其它方式被证明给那些标榜信仰,以为他们已经信了,却没有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承认他们没有信,因为当他们活在自然界时,其灵的生命就没有信;相反,信还在他们的生命之外,仅在某种外在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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