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最后的审判 #10

10.⑵人类是天堂的

10.⑵人类是天堂的苗床。这一点在下一章(14-22节)会得到进一步的支持,在那里我将说明:天堂与地狱皆来自人类,这意味着人类就是天堂的苗床。但我在此必须首先说明,正如自创世之初直到如今,天堂由人类形成,此后它将继续由人类形成并填满。

事实上,某个星球上的人类灭亡是有可能的;当他们与神性完全分离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因为那时,人不再有属灵的生命,只有属世的生命,属世的生命就像动物的生命。一旦人们成了这个样子,他们就无法形成一个社群,受到律法的约束,因为没有天堂的流注,因而没有神性的管理,人会变得疯狂,不受控制地冲进针对彼此的难以启齿的各种恶行。即便某个星球上的人类因与神性分离而有可能灭亡(这是主预防的一个结果),但其它星球上的人类仍继续存在。因为宇宙中有数十万个星球;对此,可参看《宇宙星球》这本小册子,我们太阳系和外太空中的星球被称为行星。

我从天上被告知,若非主降世,在地球上取了人身,并使之成为神性,地球上的人类早就灭亡了,并且今天不会剩下一个幸存者。我还被告知,若非主赐给我们这样一部圣言为天使天堂并它与人的结合充当一个基础,同样的情形就会发生。天堂与人通过圣言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303-310节)。然而,只有那些作属灵思考的人,也就是那些通过承认主里面的神性而与天堂结合的人才能承认这一事实,因为唯有他们才能作属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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