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94.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的儿子,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这是指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这是因为罗马天主教认为圣母马利亚比其他所有人都更神圣,并将她尊为女神或女王,高于所有圣徒。然而,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就脱去了属于祂母亲的一切,并披上了属于祂父亲的一切。本书随后的章节(TCR 102, 103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当“主是马利亚的儿子”这句话成为挂在每个人舌头上的一种常见说法时,大量骇人的恶意观念就涌入教会,那些没有充分考虑圣言中论到主的话之人尤其如此;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主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由于主被称为马利亚的儿子,而不是神的儿子而造成的涌入教会的这些可怕后果是,在主方面的神性的观念,或说主的神性的观念丧失了,随之丧失的还有圣言中论到主是神的儿子所说的一切。这也给犹太教、阿里乌派、苏西尼派和最初的加尔文主义,最终给自然主义提供了一个入口;自然主义还带来以下疯狂观念或极端立场:主是马利亚给约瑟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母亲;因此,祂不是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让每个人,无论是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问问自己,关于主是马利亚的儿子,他是否只形成并持有祂只是一个人的观念。
由于早在第三世纪,当阿里乌派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徒中间盛行,所以尼西亚议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虚构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通过这种虚构,主的人身的确被提升为神性,并且现在对许多人来说,仍被提升为神性;然而,对那些视随之而来的合一为位格合一,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合一一样,其中一个人比另一个人优越,或说一个是上级,一个是下级的人来说,它并没有被如此提升。由此导致的结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有什么呢?而整个基督教会只建立在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之上,因而建立在神-人之上。主在许多地方声明,没有人能看见父,也没有人认识祂,或来到祂面前,或相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如果不这样靠近祂,那么教会一切珍贵的种子都会变成价值不大的种子: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子树、柠檬树或香橼树、苹果树和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和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小麦和大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食物都变得像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属世的,最终变成了感官-肉体的;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事实上,人变得像一只被剪掉翅膀的鸟,它试图飞翅,却掉到地上,在地上四处走动,只看到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当他思想有益于永生,或永生所必需的教会属灵事物时,他关于它们的想法,就像占卜者或小丑的想法一样毫无价值。当人认为主神、救赎主和救主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就是说,只是一个人时,这就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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