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宇宙的创造
75.由于这第一章的主题是神创造者,所以这一章也需要论述宇宙的创造,就像关于主救赎主的下一章也需要论述救赎一样。但没有人能对宇宙的创造形成一个正确的观念,除非他的理解力先通过一些以前公认的最普遍的知识被带入一种感知的状态,这些知识如下:
(1)有两个世界: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以及人类所在的自然界。(2)每个世界都有一轮太阳。灵界的太阳只是来自在这太阳中间的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两者影响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热影响他的意愿,光影响他的理解力。但自然界的太阳只是纯粹的火,因此它的热和光都是死的,为属灵之热和光充当一种遮盖和辅助,或说一种衣服和手段,使它们能传递给人类。
(3)此外,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实质的,被称为属灵的;而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物质的,被称为属世的。
(4)每个世界都有被称为高度层级的三个层级,因而有三个区域;三层天使天堂就是照着这三个层级和区域来排列的,人类心智也是照着它们来排列的,因而对应于这三层天使天堂;这两个世界中的其它事物也都有类似的排列。
(5)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6)有一种秩序,这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创造为这种秩序。
(7)除非先获得对这些事的一个正确观念,否则人类心智仅仅因为对它们一无所知,就很容易陷入自然创造宇宙的观念,仅凭教会的权威断言神创造了自然;然而,由于人类心智不知道创造是如何实现的,所以一旦开始更仔细地检查这个问题,或说从内层探究这个问题,它就会一头扎进否认神的自然主义。不过,要逐一解释和适当论证这七个要点,将需要大量篇幅;此外,由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不属于本书的神学体系,即便作为一个例证或论据,所以我只讲述几个记事,从中可以获得神创造宇宙的观念,从这种概念中可以生出某个代表这观念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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